當企業發現存貨損失時: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存貨科目)
按管理權限審批后處理報告時:
借:原材料(有余料時)
其他應收款(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賠償)
管理費用(屬于一般經營損失)
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待處理財產損溢”核算企業在財產清查過程中認定的各類財產盤盈、盤虧、毀損的價值,以及在途物資的非正常盤虧和損失。企業可以根據存貨盤盈和存貨盤虧的資產類別和項目,對本科目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