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什么是代金券?
憑證是財務人員根據發票等原始憑證填制的,記錄簡要經濟業務,確定會計分錄,并作為依據的會計憑證。也叫記帳憑證和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已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的。
02.什么是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是用來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一種面對面的憑證,是登記會計賬簿的有效依據。會計憑證有多種,按用途和填制程序可分為原始憑證和憑證。
03.憑證和憑證有什么區別?
會計憑證與憑證的關系是,會計憑證根據其編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和憑證。憑證是以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基礎,按照經濟業務項目進行分類,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的會計憑證。
根據適用的經濟業務,憑證可分為專用憑證和通用憑證。憑證按其所包含的會計科目是否單一分為雙憑證和單憑證。根據憑證是否已經匯總,可以將憑證分為匯總憑證和非匯總憑證。
會計憑證是指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的票面憑證,是入賬的依據。每個企業都必須按照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根據審核后的會計憑證登簿,如實反映企業的經濟業務。《會計法》規定了會計憑證的種類、取得、審查和更正。
會計憑證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憑證。根據《會計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憑證應當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編制。”可見會計憑證是指包括原始憑證和憑證在內的憑證的總稱。
憑證只是會計憑證的一種,是會計人員在時填寫會計分錄的一張紙,主要是為了方便錄入而提供會計分錄。但真正起作用并能證明會計事項的,是附在憑證上的原始憑證,或者說,只有當憑證和原始憑證共同構成會計憑證時,才具有完整的效力。
另外,原始憑證是填制憑證的依據,憑證是入賬的依據。憑證和原始憑證是綁定的,從屬于會計憑證,簡單憑證不包含原始憑證。
從取得方式看,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過程中直接產生的,是經濟業務發生的最初證明,因此也可稱為“證明憑證”。
憑證是會計分錄編制完成后填制的單據,也稱為“會計分錄憑證”,是原始憑證與賬簿之間的橋梁。
在會計實務中,如果賬簿和原始憑證保存完整,即使沒有憑證或者只是簡單地銷毀、偽造、變造憑證,也基本不會影響對會計事項的實質性判斷。無論是出于偷稅、漏稅、貪污、挪用公款還是其他非法目的,犯罪分子都應當偽造、變造、隱匿、銷毀憑證與原始憑證相結合的會計憑證,而不僅僅是憑證。
因此,《會計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而不僅僅是“憑證”。《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也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而不是對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憑證”的行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