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經營活動中,企業通常采用向客戶贈送禮品、向客戶提供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方法來促進銷售。作為一名會計,我們應該熟悉企業向客戶贈送禮品的會計處理。
企業向客戶贈送禮品的會計分錄
1.贈送禮品和促銷物品時:
借:銷售費用——業務推廣費用等。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2.繳納個人所得稅時(由企業作為贈與繳納):
借:銷售費用——業務推廣費用
貸款:銀行存款
3.如果贈品或物品是企業生產的產品,在計入促銷費用的同時,作為銷售產品處理。
(一)企業贈送的禮品和物品:
借:銷售費用——業務推廣費用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結轉銷售成本時: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項:成品
向客戶銷售禮品的費用可計入業務招待費或銷售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一般納稅人視為銷售額的會計處理應計入銷項稅額)
企業向客戶贈送禮品的稅務處理
企業禮品的支出主要涉及三個稅種: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是指將產品視為銷售,作為贈品送給客戶,要繳納增值稅。
2.企業在業務推廣、廣告宣傳等活動中,隨意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含網絡紅包,下同),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等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所得稅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但企業贈送的消費券、代金券、代金券、打折券等禮品除外。
3.企業為個人客戶購買的禮品屬于社交應酬,應視為銷售額繳納企業所得稅,按業務招待費的規定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