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承包企業收取施工單位撥付的人工費。
借方:銀行存款——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貸款:工程結算
(一般稅)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或簡單課稅)應付稅款-簡單課稅
(或小規模)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總承包方從其直接承包的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
1、總承包企業的會計處理
借:建筑分包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簡單稅目,全額計入項目建設成本;如未及時取得專用票,可暫全額計入建設成本。取得專用票后,進項稅額從成本中沖減,不屬于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待抵扣進項稅額”的核算范圍。
2.分包商的會計處理
1)工資的計提:
借:建筑-人工成本
貸款:應付工資-工資(應付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部分由單位承擔)
2)扣除社保和個稅;
借方:應付款-工資(應付工資)
貸款: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個人承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收賬款-總承包商代農民工支付的工資(實際工資)
3)總承包企業提交工資表后,支付農民工工資:
借方:應收賬款——總包商代農民工支付的工資(實際工資)
貸款:工程結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假設為總承包資金A和分包資金b。
第一種:
1.收到總承包款時,
借方:銀行存款a
貸款:工程結算收入(A-B)
應付賬款——分包商B
2.在提取營業稅和扣繳營業稅時,
應交營業稅=(a-b) x3=c
應交營業稅=bx3=d
借:工程結算稅和附加c
應付賬款——分行d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C D。
3.繳納營業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C D。
貸款:銀行存款
4.在分配分包項目資金時,
借:應付賬款——分包商B-D
貸款:銀行存款B-D。
第二會計處理:
1.收到總承包款時,
借方:銀行存款a
貸:工程結算收入a
2.在提取營業稅和扣繳營業稅時,
應交營業稅=(a-b) x3=c
應交營業稅=bx3=d
借:工程結算稅和附加C D。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C D。
3.繳納營業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C D。
貸款:銀行存款
4、分包工程檢查時間、
借:工程建設b
貸:應付賬款b
5.支付工程款時,
借:應付賬款b
貸款:銀行存款B-D。
工程建設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