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在處理拖欠員工工資的賬目時,一般只做工資計提的分錄,計入應付員工工資的核算。具體會計分錄怎么寫?
拖欠員工工資的會計分錄
如果您拖欠款項,您只需計提準備金,而無需進行付款分錄:
借:管理費等。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支付工資會計分錄
企業(yè)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33,354。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企業(yè)納稅和繳納社保時:
借方: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障(個人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企業(yè)應收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除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各種臨時性應收款。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以下各項:
1.各種應收賠償和罰款;
2.租賃包的應收租金;
3.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
4.備用金(撥給企業(yè)各職能部門和車間的備用金);
5.交押金,比如租包交的押金;
6.預付款轉(zhuǎn)賬;
7.購買股票后宣布的應收股息,包含在股票價格中;
8.其他應收款和暫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yè)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終止勞動關(guān)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工資、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yè)向職工配偶、子女、被撫養(yǎng)人、已故職工遺屬等受益人提供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企業(yè)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jié)算和使用。“應付職工薪酬”應按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jīng)費和職工教育經(jīng)費、帶薪離崗、利潤分享計劃、限定代管計劃、限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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