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和股東,但注冊資本不變,還需要進行財務(wù)處理:
第一,注冊資本總額不變,實收資本總額要和注冊資本總額一致,不會有變化。因此,賬面上的總實收資本不會改變。
2.如果股東發(fā)生變化,實收資本明細賬也會發(fā)生變化:
1.減少原股東實收資本,借記“實收資本”科目,原股東名稱為明細科目;
2.增加新股東實收資本,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明細科目為新股東名稱;
3.記入實收資本賬戶的股本總額應(yīng)與記入實收資本賬戶的股本總額保持一致,以確保實收資本賬戶的股本總額不會發(fā)生變化。
三、實收資本明細賬調(diào)整完整的會計分錄
比如原股東A變更為新股東B,股本60萬元,原股東C變更為新股東D,股本30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借:實收資本:(原股東A) 60萬元。
借:實收資本:(原股東C) 30萬元。
借款:實收資本:(新股東B) 60萬元。
貸款:實收資本:(新股東D) 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