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是顆集CPA、CMA、、保薦代表人于一身的投行飛豆。)
題主,想再確認下問題。自產產品的用于職工福利,從來沒有銷項稅額計入成本費用的說法,因為是視同銷售,就是最正常的確認收入配比的銷項稅額,您要么說的是外購商品用于職工福利,進項稅額是要轉出,最終進成本費用的。
以下附上自產產品及外購商品用于職工福利的會計分錄供參考:
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視同銷售,應按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同時結轉主營業務成本。分錄如下:1、決定發放時
借:成本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2、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外購產品用于職工福利會計處理
1、外購商品時
借: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決定發放時
借:成本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3、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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