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和支付社會保障工資和個人稅收的會計分錄如下:
工資計提:管理費用-工資(含個人社保及稅費和水電費)銷售費用-工資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人工制造費用-工資貸款:應付職工工資-工資貸款:銀行存款/現金(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個人部分)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工傷保險(個人部分)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個人部分)其他應收款-水電費(個人部分)支付宿舍水電費時借入的其他應收款-水電費(個人部分)交貸:現金扣除個人所得稅時銀行存款/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貸款:從銀行存款中提取社保時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貸款: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公司部分)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工傷保險(公司部分)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公司部分)繳納社保時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個人部分)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公司部分)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工傷保險(個人部分)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工作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個人部分)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公司部分)貸款:銀行存款實際工作中,一般公司不會計提應繳納的社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