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包括:1。工傷醫療待遇:1。工傷治療所需的掛號費、醫療康復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二是醫院伙食補助。三是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2.帶薪停工:職工因工作事故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工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停工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3.輔助器具治療: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輪椅等輔助器具。4.生活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經評定傷殘等級,確認需要護理的,從工傷基金中支付。5.傷殘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津貼、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津貼。6.因工死亡待遇: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