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收入會計分錄
1、醫療機構收入:
借方:應收賬款——醫療應收款
貸:業務收入——醫療收入
2.收取醫療費用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醫療應收款
3、同時,預算會計處理:
借方:資金余額為——貨幣資金。
貸款:業務預算收入
醫療機構產生收入,然后收取醫療費用。按照《關于醫院執行的補充規定》的說法,它們應按應收賬款、營業收入和資金余額的相關二級科目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