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將材料加工成產成品并銷售出去時,可以通過原材料科目、生產成本科目、存貨商品科目進行相關核算。會計分錄應該做些什么呢?
當原料被加工成成品時,會計分錄應該做什么?
1.采購材料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
2.在制造商品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生產成本
貸款:原材料
3.產品入庫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
4.在銷售產品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收賬款等。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結轉銷售成本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原材料被加工成半成品的會計分錄。
1、原材料的領用:
借:生產成本
貸款:原材料
2.分配制造費用時:
借:生產成本
貸項:制造費用
3、加工成半成品時:
借:半成品
貸:生產成本
4、半成品委托加工: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半成品
加工費的會計分錄。
1.如果是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費應記入“委托加工材料”科目。
支付加工費和運輸費時,編制以下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銀行存款
2、如果屬于委托加工,收取的加工費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結算手續費錄入: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3.如果半成品是外購的,所發生的費用計入加工品成本。這類業務用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會計分錄是:
(1)發出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原材料
(2)加工費: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應付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