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成本核算的會計分錄怎么寫?會計師在日常工作中必然會在會計分錄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下面給大家介紹幾個熱門話題。讓我們來看看。
額外成本核算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答:價外收費是指手續費、補貼、基金、催收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支付利息)、包裝費、包租、儲備費、質量費、運輸裝卸費、催收基金、預付資金等各種價外收費。對于價外費用的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1。收取手續費和套餐租金:
借:相關科目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付稅款-應付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取補貼:
借:相關科目
貸款:營業外收入
應付稅款-應付增值稅(銷項稅額)
3.收取違約金:
借:相關科目
貸:營業外支出(因為支出屬于營業外支出,所以收入從營業外支出中扣除)
應付稅款-應付增值稅(銷項稅額)
4.收取基金和費用(具有專款專用性質):
借:相關科目
貸款:其他應付款-資金及催收費。
應付稅款-應付增值稅(銷項稅額)
5.收取獎勵費、質量費和利潤返還(帶有漲價性質):
借:相關科目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付稅款-應付增值稅(銷項稅額)
6.收取買方延期付款利息(沖抵財務費用):
借:相關科目
貸款:財務費用
應付稅款-應付增值稅(銷項稅額)
7.收取包裝費、運輸裝卸費和儲備費:
借:相關科目
貸款:主營業務成本
應付稅款-應付增值稅(銷項稅額)
8.預付貨款(不包括符合以下條件的預付運費:承運部門運費發票開具給買方;(2)納稅人將發票轉發給買方)。
借:相關科目
貸: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
應付稅款-應付增值稅(銷項稅額)
9.收款(如廣告費等。):
借:相關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
應付稅款-應付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向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應按《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及行業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核算,但根據增值稅稅法的有關規定,價外費用應并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因此,企業價外費用的會計處理必須與應交增值稅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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