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的其他債權投資,可以在其他債權投資科目設置進行相關核算。應如何進行相應的會計分錄?
取得其他債權投資的分錄處理
借方:其他債權投資成本——(面值)
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其他債權投資利息調整——(溢價)
應收利息
貸款:銀行存款
其他債權投資利息調整——(折價)
其他債權投資是會計企業根據本準則第十八條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其他債權投資可按資產類型和品種進行明細核算,分別按“成本”、“利息調整”、“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核算。
出售其他債權投資的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其他綜合收益(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調整可借記或貸記)
貸:——其他債權投資成本
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可列示為貸方或借方)
其他債權投資利息調整——
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投資收入(反向擠壓,可能是借方或貸方)
其他債權投資減值準備的會計分錄
借方:信用減值損失
貸:其他綜合收益——信用減值準備
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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