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直接稅和間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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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直接稅?
直接稅是指納稅人也是實際的納稅人,納稅人不能或不方便將稅收負擔轉嫁給他人。這種被分類為直接稅的納稅人不僅表面上有納稅義務,而且實際上是納稅人,也就是說,納稅人和納稅人是相同的。
直接稅是對私人(私人擁有或擁有)的收入和財產征收的。在我國,直接稅主要包括:1.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2.財產稅:不動產稅,契稅,車船稅,噸位稅,車輛購置稅;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行為稅中的煙葉稅。
優點:
([1)有直接稅的納稅人更難以轉移其稅負;
(2)直接稅率可以采用累進式結構,負擔水平根據私人收入和財產的數量確定;同時,采用累進稅率可以使稅收收入更加靈活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動穩定國民經濟。
(3)直接稅中的所得稅的計算及其稅項標準,可以根據納稅人本人及其家庭的生活狀況等設置各種扣除制度和負所得稅制度,因此保護私人生活的基本權利。
因此,直接稅更符合公平稅負和現代稅法負擔能力的原則,并對重新分配社會財富和滿足社會保障具有特殊的調節作用。
不足:
(1)稅收損失大,納稅人直接負擔大,征收阻力大,容易發生逃稅和逃稅。
(2)征稅要求很高。征稅方法復雜且需要較高的會計和管理水平。
什么是間接稅?
間接稅是指納稅人不是實際的納稅人,納稅人可以使用提高價格或提高收費等方法將稅收負擔轉移給他人。歸類為間接稅的納稅人,盡管表面上他們有義務納稅,但實際上他們已經在消費者出售的商品價格上增加了自己的稅款,或以其他方式將其轉移給其他人,納稅人和納稅人。人們前后矛盾。
間接稅是對商品和服務征收的稅。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通常將稅收與商品價格或人工費用相加或合并,從而轉移了稅收負擔。因此,間接稅不能反映現代稅法中公平稅負和納稅能力的原則。我國的間接稅主要包括:1.營業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2.資源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3.行為稅印花稅。
優點:
1.幾乎所有商品和服務都可以征收間接稅。稅收對象是普遍的,稅收來源是豐富的;不論成本水平,生產者和經營者的獲利能力和獲利能力如何,只要出售商品和服務,就可以實現稅收。因此,間接稅具有保證財政收入的重要內部功能。
2.間接稅的稅負最終由消費者承擔,因此有利于節省消費和獎勵儲蓄。
3.間接稅的計算和征收不需要考慮納稅人的各種復雜情況,也無需采用比例稅率,這相對容易。
不足:
但是,間接稅具有累退性,收入缺乏彈性。一旦稅率提高,價格將容易上漲,抑制需求并減少稅收。因此,間接稅不能體現現代稅法中公平稅負和納稅能力的原則。
目前,根據稅收負擔是否可以轉移,稅收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的觀點不同。
(1)從管理角度解釋說,直接向最終納稅人征收的稅是直接稅,而通過第三方(例如批發商)征收的稅是間接稅。按照這種解釋,所得稅是對收入者征收的稅,稱為直接稅,不通過第三方,而對消費者征收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不是對消費者征收,而是通過第三方,這都是間接稅。
(2)該標準基于立法者的意圖。當立法者的意圖是進行某種稅種時,納稅人是實際的稅收負擔,不能作為直接稅轉嫁給其他人。
(3)根據稅收來源,所得稅是直接稅,支出稅是間接稅。根據此劃分,所得稅是直接稅,消費稅是間接稅。
將稅收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的做法始于19世紀中葉。它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與商品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這也是當今西方國家在稅收中更多使用的兩個基本稅收術語。許多國家都以這種方式對稅收進行分類。此外,各種直接稅,尤其是所得稅,不僅已成為所有經濟發達國家(法國除外)稅收體系中的主要稅種,不僅構成了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而且還是這些國家實現稅收的重要工具。規范經濟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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